逆按揭俾你又住又食 世上有無咁筍嘅事?
日期:2021-11-01香港樓價全球數一數二貴,不少人窮一生精力為購置安樂窩,不少長者的畢生積蓄或心血,全投入在一間已供滿的住宅之中。然而,隨著年老欠缺收入,又未必有子女能每月提供家用,有長者會選擇將物業以「逆按揭」(又稱「安老按揭」)方式,獲取每月穩定收入,到身故時物業才由銀行收回。然而,逆按揭安排其實有不少值得留意的細節,長者在作出「按樓」決定前,宜因應實際情況三思。
安老按揭是一項貸款安排,讓55歲或以上的業主利用住宅物業作為抵押品,向銀行申請安老按揭貸款,選擇於固定的年金期內(10、15或20年)或終身每月收取年金。雖然,物業已抵押予銀行,但業主仍可安居在原有物業直至百年歸老。
考慮做逆按指前,首先要留意的是,當中涉及不少手續,申請人需要支付相關開支,而且頗為複雜。例如現時較普遍的安老按揭貸款年利率為2.75 厘(P減2.5厘),並按月以複息計算,即每月利息需根據累積貸款額加上利息計算,因此年期愈長,累計利息便愈來愈多。
另外,業主需支付兩項按揭保險費,其中一項是基本保費,分七期每年支付,每期需付物業價值之0.28%,另一項是每月保費,以年利率1.25% 按月支付;除上述支出外,當中還有輔導費和法律費用開支,作為提供輔導服務、以及按揭文件與其他相關法律文件而須繳付律師之費用。
不過,相關費用只會在借貸金額上累計,直至業主過身後才計算物業價值是否足夠清還,並非要業主真金白銀支付。若累計借貸及利息金額超出物業價值,因有按揭保險承保,業主及後人亦不需要支付任何差額。安老按揭在本港開始受到長者歡迎,截至今年七月,累計申請宗數已達4,834宗。
身故後物業未必能留給下一代
如果是一對膝下無兒的年老夫婦,希望將持有的唯一自住樓安排做逆按揭,那就既能確保居住權,亦能每月獲取生活費,即使二人皆身故後被收回物業,縱「萬般帶不走」亦沒有其他擔憂,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相反,若是擁有兒女的夫婦,便要注意該物業未必能留給下一代,除非在長者離世後,其遺產代理人(例如子女)願意優先還清逆按揭的貸款及利息,以贖回抵押物業,否則銀行會安排出售物業以償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