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批「白居二」合共4,500個買家名額陸續湧入市場,持有「購買資格證明書」的買家,可在全港各區選擇未補地價的居屋上車。談到「補地價」一詞,讀者可能會有疑問,為甚麼居屋要補地價?是否所有居屋屋苑都需要補地價?原來本港有一批早期居屋無需補地價,便能在市場自由出售,與私樓基本上無異。
所謂補地價,是源於政府希望透過「居者有其屋計劃」,幫助未能於私人市場置業的市民購買自住居所,因此願意以較低價格出售,可視為政府對市民置業的資助。
因此,當居屋業主希望在自由市場出售或出租單位,便必須向政府申請補地價,以補回當年政府以較低價格向其出售居屋的損失,而地價是根據出售或出租時計算。
不過,業主可選擇透過居屋第二市場,將物業售予有權免補地價購買居屋的市民,即放棄公屋換取綠表、以及透過「白居二」計劃取得「購買資格證明書」的人士。雖然,業主仍可自由定價,但如果價格太貼近自由市場價格,便會難以出售,而業主放盤時需列明是未補地價居屋,以便買家區分。
不過,在早年樓價相對便宜時,亦有居屋業主選擇向房署以較低價格補地價,以解除出售限制,因此個別老牌居屋屋苑如兆康苑、彩蒲苑、龍蟠苑等,亦不時出現已補地價放盤,部分開價會比同區二手私樓低水,吸引上車客入市。
值得留意的是,並非所有居屋屋苑都需要補地價,才能在自由市場出售。一些於1982年5月之前出售的「初代居屋」(出售期數為第一期至第三期甲)便能享有免補地價在自由市場出售的「福利」,當中包括荔景翠瑤苑和悅麗苑、深水埗清麗苑和怡閣苑一期、觀塘順緻苑、康田苑與油塘中心、柴灣山翠苑、何文田俊文苑、香港仔漁暉苑、沙田穗禾苑及愉城苑、大埔汀雅苑、屯門兆安苑,以及柴灣的宏德居與怡翠苑。
箇中原因是這批居屋的地契沒有轉讓限制,房委會當時亦無訂明補地價政策,因此單位無需補地價、亦不局限於綠表和白表買家,能於自由市場買賣。不過,後來當局於房屋條例(第283章)列明補地價的轉讓限制,以避免買家享用「雙重福利」,此後便再沒有這類型居屋出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