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有建議發展濕地緩衝區的土地及精簡發展規劃程序,發展局局長黃偉綸發表示,濕地緩衝區並不代表它不可以有任何形式的發展,但發展時對環境的影響要考慮得很清楚。
他指,未來研究方向就是如何一方面確保對環境的影響最少之餘,某些地方的發展潛力,因為若看濕地緩衝區某些地方,其發展地積比率是相當低,可能是0.4倍或不超過1倍,社會上亦有意見指可否提高多一點,而仍能夠保證濕地緩衝區的功能。
他指在精簡發展管制小組中檢討時會研究這方面情況。至於具體地點或其他詳情,現時仍言之尚早,相信要等檢討有一定結果,但主要考慮的,是能否將發展密度相比目前再提高一點,這方面牽涉技術層面,實際要待有關小組完成研究後才能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