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否降祖堂地出售門檻 政府:影響相當大
日期:2021-07-07有立法會議員向政府提問會否研究修訂《新界條例》(第97章),以降低祖堂地的出售門檻,例如訂明專員可在祖堂司理及各房代表的同意下發出同意書,或相關人士在取得一定比例宗族成員的同意下可申請強制出售祖堂地等,政府指在有需要時審視及研究修訂《新界條例》有關司理處理祖/堂土地的規定必要性及可行性。但降低祖傳宗族祖/堂土地出售門檻會對祖/堂有份人有相當大的影響,必須謹慎考慮,並充分諮詢持份者。
政府曾表示,會引用《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收回已規劃作高密度房屋發展,於早前宣布收回3組地塊內的私人土地,當中包括多年來因未能取得宗族全體成員同意出售而難以進行發展的祖堂地。
目前法例沒有訂明出售祖/堂土地門檻,或政府處理同意出售祖/堂土地申請程序,而民政專員在議決過程中沒有任何角色,但民政專員在處理申請時如接獲反對意見,會先與申請人及反對人雙方聯絡及調解,並在獲得有份人同意後,才同意有關出售祖/堂土地的申請。
此外,民政專員並沒有就祖/堂土地數目及面積等資料作統計,政府亦未有計劃就有關土地數目及面積展開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