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溝通橋樑
日期:2021-06-29最近有業主求助,她的租客在死約期內,疑因噪音問題跟隔鄰住客發生爭執,最後更要報警收場。其後該租客認為物業不宜再居住,直接通知業主不會支付餘下租金,並要求以按金抵銷租金提前退租。業主認為此原因不可接受,拒絕對方在死約期內退租,並最終要訴諸法律處理。
在事件上,業主方確實沒有責任處理對方與鄰居的糾紛,客觀上更不需要接受租客無理退租,但如果租客一意孤行退租,業主應盡快安排相關的法律程序處理。
其實更好的解決方案應該透過積極洽談,了解租客的想法,並告知對方已簽署的合約所承擔的責任及後果,嘗試尋找雙方可以達成和解的空間,例如扣除一定數目的金額接受退租,或業主能否以第三者身份解決鄰里間的矛盾,以達成雙贏。
不少業主因怕遇上麻煩租客或租霸,而不敢把單位出租。如果想避免麻煩,可以把物業交托給專業人士代為處理,免除以上的煩惱。
作者為中原測量師行租務管理部經理 梁焯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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