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舊居慘遭撻訂 換樓客心慌慌
日期:2021-03-30近日樓市換樓熾熱,多區錄得買家入市3房單位,享受更大活動空間,但面對出售手上居所套現、資金調動,甚至交易銜接等問題,相信即使最終順利完成,肯定已走過一段提心吊膽的人生旅程。
不過,網上有人問到,出售物業已簽臨約,兼收大訂,可能6月中或之前成交,而同一時間睇中一間預算ok的物業,擔心遲買仲貴,但若果買入新物業後,又憂慮所售物業被撻訂的話便頭痛,陷入兩頭唔到岸的困境。
網民好心回應:「其實無關係架,人哋撻你大訂,你咪撻番人大訂囉」
「似乎要賣左先…..唔係撞到個撻訂的就一鑊粥!!」
「我自己換樓時就唔敢搏, 幾個月升到盡最多5-10%, 但買方tat你訂而你又唔可以好快出到貨, 因為第一層樓未賣出, 按揭印花稅要重新計過, 搞唔掂就要tat自己新買物業, 到時就有機會輸好多!」
面對這種情況,有人提議入市後若所售物業遭撻訂,可以選擇將手上物業加按應付,另一方面,也可嘗試與所購新物業的賣方商討,能否延長成交期,爭取更多時間以出售手上物業套現。
那麼有甚麼計仔應付呢?
中原按揭經紀董事總經理王美鳳向House730指,的確有一些買家見到樓市向上,心急遲買的價格會更高,故若果換樓客出現所售物業被買家撻訂,同時手上資金不足以應付新購物業的交易價時,可以採取多種方法應付:
1) 將原有物業再作發售,或減價以提升吸引力,爭取加快套現;
2) 嘗試聯絡銀行,尋求一項過渡性貸款(Bridging Loan),獲得資金應付購買新物業,同時繼續積極放售手上物業套現還款,而銀行或可提供最長為期6個月的貸款期限;
3) 假設手上物業無法沽出,可以考慮向財務公司申請高成數按揭,例如由六成調高至八成,雖然息率或較銀行為高,但罰息期相對較短,且審批可能較寬鬆;
4) 最終放棄購新物業所付訂金,損失的金額若需填補,或安排私人貸款獲取資金。
王美鳳提醒,除了交易期面對資金調動銜接外,也不容忽略稅務問題,因為按現行法例,已有物業的業主購買第二個物業需付印花稅15%,涉及的金額也非細數目,若交易期內未能成功售出手上物業便要承擔有關稅項。
資料顯示,儘管購買新住宅後6個月內,成功出售原有住宅可獲退稅,但由於新物業亦需按繳付第二標準稅率下的稅金,故只能退回稅金所相差金額,故需考慮較充裕的資金作調動。
王美鳳指,若果手上資金不足,手上物業未能脫手,確需考慮損失所買物業的訂金,而最理想的方法,仍然是完成出售手上物業後,才購置另一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