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秘書處:35歲以下年輕人自置居所比率僅7.6%

日期: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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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秘書處發表有關「自置居所對香港社會經濟的影響」的《研究簡報》,報告指出,自置居所可為整體社會帶來明顯效益,包括培養社會歸屬感和促進社會政治穩定。然而,香港樓價於十五年內急升近四倍,自置居所比率於2019年下跌至49.8%,為20年新低。縱然比率於2020年後期輕微反彈至51.2%,它仍遠低於富裕經濟體系的60%水平。

在土地嚴重短缺和置業負擔能力下降的背景下,35歲以下的年輕世代在整體自置居所戶主中的比例,自1997年的22.1%大幅收縮至2019年的7.6%。與此相反,於2019年,六十歲及以上的年長戶主於自置居所戶主中的比例為41%,較1997年的21%相應比率上升一倍。然而,貧窮情況報告顯示,於2019年約有11.2萬個擁有資產的長者家庭活在貧窮線之下,比例相等於居於自置單位年長戶主的五分一。政府視這現象為「貧窮線分析框架」的掣肘,但有其他意見認為這代表退休保障的不足。

此外,多達三分之二的本地業主,已於2016年全面繳清按揭貸款。他們擁有較強的購買力添置額外單位,作為子女的第二居所,或為收租的投資物業。這或對跨世代的財富分配構成影響。

住戶的居所租住權分布亦出現重大變化。2009年至2019年期間,公營或私營房屋的租戶數目增幅最大。這與1997年至2008年期間最大的相應增幅來自於自置居所住戶,形成強烈對比。2009至2019年期間,私人住宅單位的淨增業權大多由投資者持有,並放租予租戶,而非自住。雖然普通租戶也可努力儲蓄置業,但單憑工資,他們較難在物業市場與其他買家競爭。這對社會流動,構成連鎖影響。

報告指,展望中長期,提升自置居所比率仍然充滿挑戰。政府未來十年的私營房屋落成目標,年均量僅為1.29萬伙單位,低於2010年至2019年期間的1.35萬伙實際落成量。整體可供出售房屋的數量,與社會需求仍存在頗大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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