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市冇樓睇 買家點樣自保?

日期:2021-02-17
精明業主租客-疫市冇樓睇  買家點樣自保?-House730

第四輪新冠肺炎疫情時好時壞,如果此時有意置業,遇上放盤業主諉過疫情,拒絕放客睇樓,或是準買家擔心睇樓增加感染風險的同時,怎樣在冇樓睇情況下,確保不會買入問題單位呢?

買入一個單位前,準買家最關心的除了是議價空間外,當然是單位質素,特別是如果擬購入的單位已有一定樓齡,至少需確認有否漏水、滲水或結構等問題,但在冇樓睇的情況下,又應該怎樣處理?

如果想知悉物業有否漏水問題,可考慮先向管理處或管理公司查詢,了解該單位曾否涉及漏水的投訴,如果單位漏水,樓下受影響的住客通常會向管理處投訴,而管理公司應有相關備案。

查冊防止維修及僭建問題

至於準買家擔心「上身」的另一個風險,是物業有否存在僭建物、維修欠妥或未經許可更改天台與露台等地方用途,令單位違反《建築物條例》。準買家除了可透過肉眼在大廈外圍檢視單位外觀,亦可於土地註冊處查冊,瞭解該單位有否補救或拆卸令、清拆及還原維修令等。

不過,有時查冊亦未必足夠,因為有些情況是屋宇署已向單位業主發出警告,要求維原單位現狀,但未到發出維修令的階段。在此情況下,準買家便不能透過查冊得知相關訊息,但仍可瀏覽屋宇署網頁,查閱相關紀錄。

請業主出示租客交租紀錄

另一個準買家擔心的情況,是該單位被「租霸」佔據。如果業主以單位正在出租作為原因,拒絕讓準買家睇樓,準買家可要求業主出示租客的交租入數紀錄,因為從常理推測,如果租客一直準時交租,其作為「租霸」的機會亦會較低。

最後一點,是準買家與業主簽署臨約時,應列明條款,要求業主確認該單位沒有天台與露台僭建物、窗台或廚廁滲水、天花結構受損等問題,並在臨約中列明。若準買家預期買樓後需要向銀行申請按揭,可註明如有需要,業主要在成交前開門,以便銀行驗樓,否則買家可取消交易及取回訂金。那麼即使銀行驗樓時發現單位有不妥,拒絕向買家批出按揭,買家亦可藉單位實況與條文不符,隨時「踢契」取回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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