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樓轉售騙案
日期:1999-04-14今 天 翻 閱 各 大 報 章 , 均 有 顯 眼 篇 幅 報 導 一 宗 有 關 一 手 樓 盤 騙 案 的 新 聞 , 有 犯 罪 集 團 連 環 詐 騙 , 警 方 已 展 開 調 查 。
據 我 所 了 解 的 歹 徒 詐 騙 手 法 如 下 : 歹 徒 首 先 以 偽 造 的 銀 行 本 票 , 趁 長 假 期 之 時 , 向 發 展 商 落 訂 認 購 多 個 樓 宇 。 待 簽 署 了 發 展 商 的 臨 時 買 賣 合 約 後 , 立 刻 向 地 產 代 理 商 兜 售 這 些 單 位 , 歹 徒 向 地 產 經 紀 展 示 發 展 商 的 臨 時 買 賣 合 約 , 宣 稱 一 次 過 買 入 太 多 單 位 , 在 銀 行 貸 款 方 面 出 了 少 許 問 題 , 需 要 減 持 部 份 單 位 , 所 以 寧 願 蝕 讓 。 為 了 迅 速 套 取 現 金 , 歹 徒 會 要 求 買 家 以 現 金 支 付 部 份 定 金 , 其 餘 收 取 支 票 。 如 是 者 , 同 時 向 多 個 地 產 代 理 放 盤 , 並 收 取 款 項 。 當 發 展 商 發 現 銀 行 本 票 為 偽 造 後 , 取 消 合 同 , 而 歹 徒 亦 已 捲 款 失 蹤 。
歹 徒 已 經 三 次 做 案 , 首 次 在 大 埔 鹿 茵 山 莊 、 第 二 次 在 東 涌 東 堤 灣 畔 、 第 三 次 是 官 塘 海 天 園 。 但 首 次 行 騙 時 , 已 被 發 展 商 識 破 。 所 以 第 二 次 以 假 本 票 入 紙 抽 簽 , 揀 樓 前 委 托 經 紀 售 簽 賣 位 , 藉 此 騙 取 交 易 定 金 。
歹 徒 利 用 買 家 貪 圖 一 時 的 便 宜 , 而 地 產 經 紀 為 求 促 成 交 易 而 不 慎 中 招 。 事 實 上 , 買 家 未 與 發 展 商 簽 署 正 式 買 賣 合 約 , 是 不 能 以 確 認 人 方 式 轉 售 。 經 紀 貪 圖 一 時 之 便 , 代 客 交 易 , 已 屬 違 法 。 不 知 暫 時 以 信 托 人 方 式 保 存 交 易 定 金 , 更 是 罔 顧 客 戶 利 益 。 發 展 商 經 常 在 長 假 期 間 售 樓 , 可 以 安 排 銀 行 設 置 櫃 檯 , 方 便 交 易 和 查 核 資 料 。
這 種 行 騙 手 法 , 令 我 想 起 中 國 的 騙 子 , 經 常 出 示 與 某 國 家 領 導 的 合 照 , 自 稱 有 特 別 門 路 , 詐 騙 金 錢 。 而 這 次 發 展 商 的 臨 時 買 賣 合 約 和 認 購 登 記 証 卻 成 為 了 詐 騙 工 具 , 一 如 騙 子 手 上 的 高 官 合 照 。
樓 迷 按 : 有 關 的 售 樓 詐 騙 , 可 以 參 考 本 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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