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的管治能力
日期:1999-05-17明 天 行 政 會 議 將 會 決 定 是 否 由 特 區 政 府 向 國 務 院 要 求 , 再 由 國 務 院 向 全 國 人 大 常 委 會 提 案 , 解 釋 基 本 法 , 使 防 止 內 地 港 人 後 代 來 港 的 措 施 再 次 合 法 化 。 因 為 以 前 由 預 委 交 人 大 常 委 通 過 的 決 議 , 受 到 終 審 法 院 的 挑 戰 。
各 大 政 團 、 政 府 謀 士 、 人 權 鬥 士 、 社 會 團 體 等 , 紛 紛 表 明 立 場 , 討 論 事 件 的 影 響 。 不 過 , 我 想 指 出 , 事 件 發 展 的 前 後 , 再 次 反 映 董 特 首 的 管 治 能 力 薄 弱 。 首 先 , 回 歸 後 立 刻 發 生 自 稱 有 居 留 權 的 非 法 居 民 自 首 , 特 區 政 府 以 為 可 以 透 過 中 港 雙 方 單 程 證 的 行 政 手 段 解 決 。 人 蛇 在 上 訴 庭 敗 訴 , 更 強 化 政 府 的 信 心 , 誰 知 竟 在 終 審 庭 敗 訴 。
終 審 庭 指 人 大 常 委 的 決 定 違 背 基 本 法 , 惹 來 中 方 指 責 。 特 首 連 忙 派 梁 司 長 赴 京 解 說 。 一 時 間 , 人 們 以 為 港 方 會 一 力 承 擔 移 民 暴 增 的 壓 力 , 以 維 持 特 區 司 法 。 怎 知 政 府 匆 匆 的 調 查 後 , 驚 見 167 萬 人 可 以 居 港 , 於 是 拋 出 一 千 七 百 億 元 的 費 用 預 算 , 驚 嚇 市 民 和 自 己 。 特 區 政 府 重 施 故 技 , 一 貫 行 政 主 導 作 風 , 不 惜 繞 過 終 審 庭 自 行 提 請 人 大 解 釋 基 本 法 , 推 翻 終 審 庭 的 終 審 。 如 果 終 審 庭 違 背 基 本 法 ; 特 區 所 為 亦 是 違 背 基 本 法 。
特 首 在 此 事 上 左 搖 右 擺 , 前 後 不 一 致 , 是 他 的 慣 常 作 風 。 一 如 上 任 之 前 , 力 言 壓 抑 樓 市 ; 金 融 風 暴 後 , 又 力 救 樓 市 。 特 首 施 政 前 後 不 一 , 正 反 映 他 對 形 勢 欠 缺 掌 握 。 特 首 長 期 不 願 面 對 公 眾 , 解 釋 政 府 的 決 策 , 只 會 更 令 人 懷 疑 他 的 管 治 能 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