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葯分家(一)
日期:1999-07-19醫 葯 分 家 是 談 了 幾 十 年 而 沒 有 結 果 的 老 問 題 , 沒 有 結 果 是 因 為 涉 及 的 利 益 極 其 龐 大 , 醫 生 和 藥 劑 師 都 盯 著 這 個 壟 斷 賣 葯 的 龐 大 利 益 。
過 去 , 醫 生 在 公 / 私 立 醫 院 執 業 , 有 形 收 入 是 以 薪 酬 和 花 紅 計 算 , 私 人 執 業 則 以 營 業 利 潤 計 算 。 營 業 利 潤 是 收 入 扣 掉 成 本 , 成 本 支 出 有 固 定 部 份 ( 租 金 和 僱 員 薪 酬 , 沒 有 貴 重 醫 學 設 備 ) , 和 變 動 成 本 ( 即 葯 物 ) 。 固 定 成 本 難 以 大 幅 裁 減 , 變 動 成 本 本 來 應 該 與 營 業 額 成 正 比 。 即 營 業 額 愈 高 , 葯 物 成 本 支 出 亦 愈 大 , 但 葯 廠 為 了 促 銷 , 訂 購 愈 多 葯 物 , 售 價 愈 平 , 平 均 成 本 愈 低 。 即 醫 生 的 營 業 額 愈 高 , 葯 物 變 動 成 本 的 遞 增 增 幅 相 應 減 少 , 每 個 診 症 的 邊 際 利 潤 上 升 , 形 成 一 個 甚 為 可 觀 的 利 潤 來 源 。
醫 生 私 人 執 業 的 診 所 , 一 般 都 為 病 人 提 供 葯 物 , 病 人 亦 順 理 成 章 的 使 用 , 使 醫 生 壟 斷 了 葯 物 零 售 而 成 為 葯 物 銷 售 的 主 要 渠 道 。 相 反 , 葯 劑 師 只 能 淪 為 街 邊 葯 房 的 零 售 員 , 只 能 出 售 一 般 成 葯 。 其 他 受 管 制 的 葯 品 , 必 須 醫 生 處 方 , 才 能 出 售 。
葯 物 是 一 門 極 大 的 生 意 , 經 常 使 用 的 葯 品 , 成 本 極 低 , 但 售 價 卻 不 便 宜 , 如 感 冒 葯 、 胃 葯 、 維 他 命 等 。 誰 壟 斷 葯 物 零 售 的 主 要 渠 道 , 誰 就 能 賺 取 龐 大 的 利 潤 , 所 以 為 什 麼 葯 劑 師 學 會 強 烈 要 求 醫 葯 分 家 。 除 了 還 葯 劑 師 的 一 個 公 道 , 要 求 社 會 認 同 葯 劑 師 對 用 葯 的 專 門 知 識 和 地 位 , 更 涉 及 整 個 行 業 的 發 展 和 從 業 人 員 的 利 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