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舖頂讓風波(一)
日期:1999-07-23近 年 不 少 打 工 仔 被 裁 員 , 在 長 期 失 業 下 被 迫 「 創 業 」 , 經 營 飲 食 小 生 意 。 但 誤 信 經 紀 , 租 入 不 符 合 飲 食 發 牌 條 例 的 舖 位 , 損 失 慘 重 。
今 日 接 到 中 學 舊 同 學 來 電 , 大 吐 苦 水 , 指 責 地 產 經 紀 欺 騙 他 , 害 他 血 本 無 歸 …… 。 原 來 舊 同 學 去 年 被 公 司 裁 員 , 至 今 還 未 找 到 工 作 。 與 其 做 量 地 官 , 不 如 自 行 創 業 。 把 裁 員 的 遣 散 費 和 自 己 的 積 蓄 當 作 創 業 本 錢 , 經 營 小 型 食 肆 。
因 為 初 次 創 業 , 一 切 都 不 熟 識 , 所 以 格 外 小 心 。 委 託 地 產 經 紀 視 察 多 個 舖 位 , 都 擔 心 未 能 符 合 市 政 局 的 發 牌 條 例 。 經 紀 知 道 原 委 , 為 他 覓 得 一 個 營 業 中 的 飲 食 舖 位 , 現 在 的 經 營 者 可 以 把 整 盤 生 意 頂 手 , 而 業 主 亦 願 意 續 租 。 因 為 舖 位 已 獲 發 食 肆 牌 照 , 大 可 安 心 。 經 紀 還 保 証 , 市 政 局 隨 時 接 受 持 牌 人 變 更 登 記 。 舊 同 學 很 放 心 , 付 了 頂 手 費 和 租 約 按 金 。 誰 知 市 政 局 卻 不 批 出 牌 照 。
該 舖 位 原 本 經 營 日 本 料 理 , 廚 房 只 用 電 爐 。 舊 同 學 計 劃 經 營 廣 東 小 菜 , 要 裝 置 明 火 煤 氣 爐 。 煤 氣 爐 須 設 有 大 型 抽 風 設 備 , 而 該 舖 位 所 在 地 點 卻 無 法 安 裝 。 市 政 局 以 申 請 未 能 符 合 防 火 條 例 而 拒 絕 發 牌 。 原 來 市 政 局 容 許 牌 照 頂 手 , 但 必 須 經 營 原 先 發 牌 所 指 定 的 業 務 和 遵 守 原 先 各 種 發 牌 條 例 。 任 何 變 更 , 須 重 新 申 請 。
舊 同 學 一 籌 莫 展 , 業 主 催 迫 交 租 , 上 手 經 營 者 已 經 不 知 去 向 , 還 被 經 紀 催 收 佣 金 。 舊 同 學 指 責 市 政 局 迫 害 他 , 還 罵 經 紀 欺 騙 他 , 到 底 他 能 怎 樣 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