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重建局
日期:1999-10-08特 首 在 施 政 報 告 上 承 諾 , 政 府 將 提 供 財 政 安 排 , 協 助 市 區 重 建 , 包 括 豁 免 重 建 地 段 補 地 價 , 政 府 還 可 提 供 重 建 貸 款 。
特 首 希 望 在 明 年 成 立 市 區 重 建 局 , 加 快 都 市 重 建 , 都 市 重 建 局 將 取 代 現 行 的 土 地 發 展 公 司 。 重 建 局 將 具 有 廣 泛 的 決 定 職 能 , 擺 脫 單 純 的 企 業 形 態 , 一 如 房 委 會 。 政 府 又 向 重 建 局 提 供 財 政 安 排 , 過 去 政 府 只 向 土 發 低 息 貸 出 首 筆 營 運 資 金 。
土 發 公 司 手 上 最 大 的 「 上 方 寶 劍 」 走 向 規 劃 環 境 地 政 局 申 請 強 制 收 樓 , 但 土 發 的 重 建 項 目 , 都 面 對 大 量 安 置 賠 償 ; 又 適 逢 樓 市 前 景 不 明 , 未 能 吸 引 私 人 發 展 合 作 , 令 到 多 個 重 建 計 劃 落 空 。 所 以 土 發 空 有 收 樓 的 申 請 權 力 , 而 卻 未 能 推 動 收 樓 重 建 。
政 府 再 賜 予 重 建 局 另 一 柄 「 超 級 上 方 寶 劍 」 , 就 是 豁 免 重 建 地 補 地 價 ; 重 建 局 只 須 負 擔 收 樓 賠 償 、 安 置 費 用 、 建 築 成 本 , 而 無 須 支 付 地 價 。 令 原 本 經 濟 上 不 可 進 行 的 重 建 項 目 , 因 為 政 府 的 補 貼 而 得 以 進 行 , 即 是 變 相 鼓 勵 重 建 局 做 蝕 本 生 意 。 再 加 上 政 府 賦 予 重 建 局 自 行 收 樓 的 權 力 , 收 樓 重 建 變 成 「 隨 心 所 欲 」 。
如 果 重 建 局 與 私 人 發 展 商 合 作 重 建 , 私 人 發 展 商 變 相 享 受 豁 免 地 價 , 那 便 是 不 公 平 。 如 果 重 建 項 目 全 由 局 方 負 責 , 私 人 發 展 變 成 承 包 商 , 這 種 分 工 方 式 又 變 成 了 私 人 參 建 居 屋 的 模 式 , 重 建 局 變 成 了 另 一 個 房 委 會 , 希 望 重 建 局 不 要 變 成 另 一 個 臃 腫 的 機 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