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第二市場
日期:2000-08-08市 場 上 終 於 有 第 一 宗 公 屋 第 二 市 場 的 買 賣 , 加 快 現 有 公 營 或 資 助 房 屋 流 入 市 場 , 可 以 促 進 房 屋 有 效 分 配 , 令 房 屋 資 源 更 有 效 利 用 。
市 場 上 傳 聞 出 現 第 一 宗 租 者 置 其 屋 的 第 二 市 場 買 賣 , 是 青 衣 長 安 村 一 個 實 用 面 積 571呎 的 單 位 , 剛 以 43萬 元 轉 售 , 平 均 每 呎 753元 。 而 有 關 情 況 , 仍 有 待 傳 媒 進 一 步 報 導 。 1998年 4月 展 開 的 , 房 委 會 把 屬 下 的 出 租 公 屋 , 出 售 予 租 戶 。 售 價 除 了 免 地 價 外 , 首 批 出 售 單 位 更 有 優 惠 折 扣 。 所 以 售 價 相 比 當 時 的 私 人 住 宅 或 居 屋 樓 價 , 非 常 便 宜 。 買 入 公 屋 單 位 的 業 主 , 可 於 簽 樓 契 兩 年 後 轉 售 單 位 , 單 位 只 可 售 予 公 屋 住 戶 或 擁 有 公 屋 輪 候 資 格 的 人 士 。 轉 售 條 件 一 如 居 屋 第 二 市 場 , 可 以 稱 為 公 屋 第 二 市 場 。 第 一 期 租 置 計 劃 , 分 佈 於 香 港 仔 華 富 村 、 黃 大 仙 鳳 德 村 、 馬 鞍 山 恆 安 村 、 大 埔 運 頭 塘 村 、 青 衣 長 安 村 和 屯 門 建 生 村 。 今 年 四 月 起 , 第 一 批 出 售 的 一 千 多 個 單 位 已 滿 二 年 ; 可 供 轉 售 。
租 者 置 其 屋 是 在
公 屋 及 居 屋 的 第 二 市 場 , 可 以 加 快 公 營 或 資 助 房 屋 流 入 市 場 。 在 行 政 抽 簽 分 配 以 外 , 提 供 一 個 市 場 機 制 , 由 市 民 自 行 議 價 , 買 賣 公 屋 及 居 屋 。 有 需 要 和 有 能 力 的 買 家 , 可 以 加 快 上 樓 。 公 屋 及 居 屋 業 主 可 以 提 前 套 現 , 轉 買 私 人 住 宅 。 房 屋 流 轉 加 快 , 更 加 有 效 利 用 和 分 配 房 屋 資 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