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庭耀事件須速速了斷
日期:2000-09-06
鍾 庭 耀 事 件 須 速 速 了 斷 , 不 宜 拖 延 , 以 免 引 發 學 生 運 動 和 立 法 會 政 爭 。 但 如 何 了 斷 , 就 看 特 首 的 政 治 道 德 及 政 治 智 慧 了 。
香 港 大 學 將 於 今 天 下 午 五 時 召 開 校 董 會 , 會 中 將 會 討 論 鍾 庭 耀 調 查 報 告 和 鄭 耀 宗 校 長 復 職 。 昨 天 港 大 教 員 二 百 多 人 聯 署 要 求 校 董 會 接 受 調 查 報 告 ; 又 召 開 教 務 會 議 , 提 出 維 護 校 內 學 術 自 由 和 校 務 溝 通 的 議 案 。
九 月 中 旬 , 本 港 各 大 學 都 會 開 學 , 學 生 重 返 校 園 。 各 大 學 學 生 會 勢 必 號 召 學 生 討 論 鍾 庭 耀 事 件 , 隨 時 演 變 成 學 生 聯 校 抗 議 , 甚 致 學 生 運 動 。 本 周 日 立 法 會 選 舉 , 翌 日 便 可 以 知 道 新 一 屆 立 法 會 成 員 。 而 新 當 選 的 議 員 是 不 會 等 到 立 法 會 復 會 才 討 論 鍾 庭 耀 事 件 , 甚 至 可 能 自 組 論 壇 。 到 立 會 復 會 , 又 必 定 召 開 聽 證 會 , 大 審 有 關 人 士 。 所 以 事 件 決 不 可 拖 延 , 必 須 速 速 了 斷 。
特 首 對 事 件 的 取 態 卻 是 應 快 不 快 , 應 斷 不 斷 。 當 調 查 報 告 發 表 後 , 立 刻 為 下 屬 辯 護 , 已 犯 了 政 治 家 大 忌 , 無 法 放 下 私 人 感 情 , 公 私 不 分 。 既 然 由 港 大 自 行 委 出 調 查 小 組 , 就 不 應 在 調 查 報 告 公 開 前 , 與 身 兼 港 大 校 董 會 主 席 的 楊 鐵 樑 談 論 此 事 。 就 因 為 特 首 關 注 調 查 報 告 不 利 鄭 路 二 人 , 而 令 到 港 大 校 董 會 拖 延 處 理 事 件 , 只 宣 佈 「 收 到 」 報 告 , 而 不 是 「 接 納 」 報 告 。 如 果 特 首 以 為 報 告 不 被 「 接 納 」 , 事 件 就 有 迴 轉 餘 地 , 就 是 沒 有 智 慧 , 因 為 學 生 和 立 法 會 都 會 馬 上 跟 進 事 件 , 令 事 件 更 不 可 收 拾 。 如 果 特 首 有 政 治 道 德 和 責 任 , 就 應 讓 鄭 路 兩 人 自 行 辭 職 , 再 另 行 委 任 賢 能 , 既 可 平 息 社 會 風 暴 , 又 可 以 維 護 政 府 管 治 威 信 , 和 自 己 個 人 聲 譽 。
樓 迷 按 : 到 目 前 為 止 , 社 會 上 暫 時 仍 不 相 信 特 首 有 干 預 學 術 自 由 , 但 如 果 特 首 繼 續 力 保 鄭 路 二 人 , 社 會 公 眾 可 能 會 開 始 懷 疑 特 首 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