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置貸款可藉 按揭保險融資
日期:2000-11-30
房 委 會 應 該 安 排 私 人 銀 行 為 自 置 居 所 貸 款 計 劃 的 買 家 直 接 提 供 融 資 , 免 除 房 委 為 貸 款 擔 保 的 風 險 , 更 可 舒 緩 銀 行 水 浸 的 情 況 , 令 資 金 流 轉 更 快 。
因 為 政 府 限 制 房 委 會 每 年 出 售 居 屋 不 逾 二 萬 個 , 並 且 最 終 希 望 以 貸 款 取 代 居 屋 。 前 者 令 房 委 會 立 刻 出 現 財 赤 問 題 , 後 者 又 令 房 委 會 有 長 遠 的 結 構 性 收 支 失 衡 。 現 在 房 委 會 正 謀 求 新 的 融 資 策 略 , 包 括 要 求 政 府 注 資 、 對 外 舉 債 、 出 售 或 抵 押 資 產 等 。
過 去 房 委 會 主 要 靠 出 售 居 屋 所 得 來 補 貼 公 屋 及 自 置 貸 款 , 一 旦 減 建 及 最 終 停 建 居 屋 , 房 委 會 收 入 大 減 。 首 先 無 法 支 付 不 斷 增 加 的 自 置 居 所 貸 款 , 而 該 計 劃 正 是 用 以 取 代 居 屋 的 。
如 果 政 府 直 接 注 資 房 委 會 , 或 房 委 會 對 外 舉 債 , 都 涉 及 大 量 資 金 ; 前 者 抽 緊 政 府 資 源 , 後 者 須 負 擔 巨 額 利 息 。 如 果 由 房 委 擔 保 自 貸 買 家 , 最 終 的 風 險 仍 由 房 委 承 擔 。 較 好 的 方 法 是 由 房 委 會 出 面 , 安 排 私 人 銀 行 直 接 向 自 貸 買 家 提 供 樓 價 七 成 以 外 的 三 成 貸 款 , 貸 款 方 式 與 現 行 的 按 揭 保 險 相 同 , 只 不 過 是 由 樓 價 九 成 增 加 到 樓 價 十 成 。 銀 行 是 負 責 三 成 樓 價 的 保 險 費 , 房 委 會 負 擔 三 成 樓 價 的 利 息 , 而 自 貸 買 家 負 擔 七 成 樓 價 的 供 款 及 利 息 。 房 委 會 不 必 為 自 貸 買 家 提 供 擔 保 , 而 額 外 三 成 樓 價 的 風 險 以 保 險 形 式 分 散 到 其 他 各 種 金 融 領 域 。 房 委 會 自 貸 計 劃 的 支 出 僅 限 於 利 息 , 流 動 資 金 需 求 大 幅 減 少 , 銀 行 可 以 解 決 水 浸 的 問 題 , 又 可 以 刺 激 按 揭 保 險 的 發 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