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寸盡香江

日期:2000-12-12

 

李 光 耀 來 港 , 出 言 不 遜 , 「 寸 」 盡 香 港 人 , 上 至 特 首 , 中 至 高 官 、 下 至 學 生 及 一 般 市 民 , 香 港 人 真 掉 面 。 但 我 們 批 評 李 光 耀 不 守 為 客 之 道 , 又 應 否 想 想 香 港 人 是 如 何 示 弱 於 人 。 正 是 廣 府 人 彥 言 所 云 : 「 面 係 人 地 俾 , 架 係 自 己 丟 」 。

李 光 耀 上 周 六 在 深 圳 向 新 加 坡 記 者 澄 清 , 沒 有 批 評 香 港 行 政 長 官 沒 有 道 德 權 威 , 只 是 引 述 那 些 批 評 特 首 之 人 的 言 論 。 不 過 , 言 者 可 能 無 意 , 聽 者 甚 為 無 癮 。

雖 然 李 氏 否 認 批 評 特 首 , 但 他 明 言 英 國 殖 民 地 高 官 的 訓 練 是 執 行 政 策 , 而 非 制 定 政 策 , 明 顯 指 特 區 高 官 未 有 足 夠 能 力 執 行 「 一 國 兩 制 、 港 人 治 港 」 的 政 策 。 亦 隱 約 指 出 特 區 成 立 至 今 , 各 種 施 政 失 誤 是 在 於 原 有 殖 民 地 行 政 官 僚 無 法 配 合 特 區 新 形 勢 。

李 氏 更 直 指 香 港 的 學 生 , 應 想 想 自 己 的 將 來 , 而 非 去 擔 心 新 加 坡 。 如 果 香 港 學 生 想 藉 著 示 威 表 達 勇 氣 , 請 不 要 錯 誤 選 擇 香 港 的 過 客 李 光 耀 為 示 威 的 對 象 , 應 到 北 京 向 國 家 領 導 示 威 。

李 氏 可 以 向 港 人 揚 威 耀 武 地 說 : 「 我 是 新 加 坡 人 民 選 出 來 的 領 袖 」 。 香 港 人 到 底 能 夠 如 何 回 應 呢 ? 香 港 人 自 命 較 新 加 坡 人 更 聰 明 、 更 積 極 和 更 勤 奮 , 但 我 們 卻 無 法 選 出 自 己 的 領 導 人 。 不 過 , 李 氏 亦 為 港 人 留 了 下 台 階 , 指 亞 洲 多 國 可 以 選 出 自 己 的 領 袖 , 選 錯 了 領 袖 ( 如 菲 律 賓 ) , 只 能 怪 自 己 。 但 香 港 選 錯 了 特 首 , 可 以 怪 罪 四 百 人 選 舉 團 。 那 麼 香 港 人 便 可 以 繼 續 自 命 聰 明 了 。

樓 迷 按 : 我 對 李 光 耀 言 論 的 理 解 或 許 有 偏 頗 , 甚 至 曲 解 。 你 對 李 氏 的 言 論 又 有 何 種 領 會 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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