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評房協北上建屋
日期:2001-09-07
房 協 有 意 在 內 地 發 展 物 業 售 予 港 人 , 政 府 不 可 能 不 知 道 , 因 為 有 官 方 代 表 , 包 括 房 屋 局 長 、 地 政 署 長 、 規 劃 署 長 及 建 築 署 長 。 特 首 辦 新 聞 統 籌 專 員 林 瑞 麟 表 示 不 知 情 和 震 驚 , 只 反 映 港 府 高 層 內 部 缺 乏 溝 通 。 房 屋 政 策 改 變 急 就 章 , 事 前 缺 乏 協 議 。
傳 媒 評 論 普 遍 認 為 房 協 功 能 消 失 , 沒 有 存 在 價 值 , 才 出 此 下 策 。 只 反 映 傳 媒 水 平 低 落 , 並 不 了 解 政 情 , 所 以 才 瞎 猜 政 府 取 消 房 協 , 累 得 曾 蔭 權 出 面 澄 清 房 協 乃 私 人 機 構 , 政 府 無 權 結 束 。
房 協 早 在 數 年 前 已 經 申 明 自 身 的 功 能 , 已 經 由 單 純 的 建 屋 機 構 , 轉 變 為 房 屋 試 驗 。 房 協 為 政 府 率 先 試 驗 各 種 房 屋 發 展 模 式 , 經 市 場 考 驗 實 在 可 行 , 便 可 以 推 廣 。 例 如 混 合 式 發 展 , 便 由 房 協 首 先 試 驗 , 現 在 已 經 有 二 幅 混 合 式 土 地 售 出 , 分 別 在 港 島 南 區 及 西 九 龍 填 海 區 , 由 恒 隆 及 新 地 分 別 投 得 。 房 協 又 率 先 推 出 長 者 住 屋 計 劃 , 分 別 位 於 將 軍 澳 及 東 九 龍 , 二 年 內 可 以 落 成 。 及 後 新 地 及 太 地 均 向 政 府 提 出 相 同 的 發 展 計 劃 , 但 尚 未 能 獲 得 批 准 。 房 協 率 先 在 將 軍 澳 茵 怡 花 園 引 入 環 保 設 計 , 包 括 隔 音 鰭 、 遮 陽 檔 、 捕 風 器 ……等 , 均 獲 建 築 署 接 納 , 並 據 此 更 改 沿 用 多 年 的 建 築 條 例 附 例 , 為 市 場 引 入 環 保 樓 的 概 念 。 私 人 發 展 商 紛 紛 入 則 申 請 改 變 設 計 , 增 加 環 保 設 施 , 如 即 將 推 出 的 映 灣 園 。
房 協 北 上 建 屋 , 亦 是 一 連 串 試 驗 計 劃 的 其 中 一 項 , 並 獲 得 政 府 默 許 。 只 不 過 特 首 和 BT突 然 停 售 居 屋 , 打 亂 政 府 原 先 的 部 署 。 政 府 高 層 事 先 協 調 不 足 , 事 後 便 相 互 諉 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