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為而治與放任主義
日期:2001-10-19
最 近 閱 讀 鍾 士 元 回 憶 錄 , 文 中 反 覆 多 次 強 調 , 港 英 時 代 英 國 官 員 不 暗 廣 東 話 , 難 與 港 人 溝 通 , 加 上 來 港 有 一 定 任 期 , 對 本 地 民 情 了 解 有 限 。 英 派 港 官 員 位 高 權 重 , 但 卻 無 法 處 理 本 地 具 體 事 務 , 只 有 依 賴 本 地 華 人 , 所 以 兩 局 華 人 議 員 及 華 人 官 員 對 殖 民 地 具 體 施 政 有 極 大 的 影 響 力 , 亦 成 功 協 助 英 國 治 港 , 而 英 國 高 官 便 專 注 駕 御 華 人 , 維 持 其 統 治 地 位 。 過 去 香 港 殖 民 地 成 功 , 便 是 充 份 發 揮 這 種 分 工 的 優 勢 。
能 夠 發 揮 這 種 分 工 優 勢 的 原 因 是 英 國 人 有 積 極 不 干 預 的 行 政 哲 學 , 即 放 任 主 義 ( Laissez-faire) 。 英 國 人 懂 得 不 干 預 華 人 的 具 體 行 政 , 華 人 公 務 員 和 華 人 代 表 才 能 有 所 作 為 。 如 果 套 用 中 國 哲 學 原 理 , 便 是 老 子 的 無 為 而 治 。 當 領 袖 的 無 為 , 才 能 用 天 下 有 為 之 士 。 天 下 有 為 之 士 伸 展 所 長 , 天 下 才 能 大 治 。 再 講 具 體 一 點 , 就 是 領 導 者 要 知 道 什 麼 不 是 自 己 的 工 作 , 不 必 自 己 操 心 。 這 樣 才 不 會 干 預 下 屬 的 工 作 , 令 下 屬 無 法 伸 展 所 長 , 甚 致 打 亂 整 體 的 工 作 。
回 歸 後 , 有 不 少 聲 音 批 評 殖 民 地 留 下 來 的 華 人 官 員 只 懂 得 執 行 , 而 不 知 道 決 策 , 形 成 種 種 失 誤 。 倒 過 來 說 , 特 首 又 是 否 弄 錯 了 自 己 的 角 色 , 一 手 統 轄 決 策 和 執 行 , 令 下 屬 無 所 適 從 。 沒 有 恰 如 其 份 地 , 當 一 位 好 的 領 導 人 , 沒 有 學 會 英 人 不 干 預 和 中 國 人 無 為 而 治 的 政 治 哲 學 。 回 望 過 去 四 年 , 特 首 親 鞠 的 房 屋 及 教 育 。 是 鴻 圖 大 志 , 破 舊 立 新 。 卻 又 是 最 失 敗 和 最 混 亂 的 , 亦 是 招 惹 市 民 最 不 滿 的 。 特 首 連 任 在 即 , 請 問 這 四 年 任 期 內 , 是 否 學 會 了 當 一 位 真 正 的 領 袖 , 抑 或 還 要 更 多 的 時 間 學 習 呢 ? 我 們 可 沒 有 多 少 時 間 和 耐 力 可 以 等 待 領 袖 的 成 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