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置居所比例才50.8%
日期:2001-10-31
根 據 最 新 公 佈 的 人 口 普 查 結 果 , 2001年 香 港 自 置 居 所 的 比 例 只 有 50.8%, 要 在 2007年 達 到 七 成 的 目 標 , 可 以 是 沒 有 可 能 。 所 以 今 年 十 月 特 首 施 政 報 告 中 , 保 留 七 成 置 業 的 目 標 , 卻 放 棄 在 2007年 達 成 目 標 。
2001年 香 港 有 205萬 個 家 庭 , 自 置 居 所 的 有 104萬 戶 , 比 例 為 50.8%。 1996年 有 185萬 個 家 庭 , 自 置 居 所 共 82萬 戶 , 佔 44.5%。 1991年 有 158萬 個 家 庭 , 自 置 居 所 的 有 67萬 戶 , 比 例 是 42.6%。
由 九 一 年 到 九 六 年 , 自 置 居 所 比 例 只 上 升 了 二 個 百 分 點 , 即 增 加 了 15萬 戶 。 由 九 六 年 到 零 一 年 , 自 置 居 所 比 例 快 速 上 升 了 六 個 百 分 點 , 自 置 居 所 家 庭 增 加 了 22萬 戶 。
過 去 五 年 自 置 居 所 成 效 較 前 五 年 為 佳 。 主 要 因 為 過 去 五 年 新 增 家 庭 數 目 大 幅 下 降 , 只 有 15萬 戶 。 相 反 前 五 年 的 新 增 家 庭 , 卻 高 達 27萬 戶 。 即 新 增 家 庭 速 度 放 緩 , 令 建 屋 速 度 可 以 逐 步 追 上 。
另 外 , 過 去 五 年 政 府 大 量 興 建 居 屋 和 減 少 公 屋 , 用 資 助 方 式 吸 引 私 樓 租 客 及 公 屋 租 戶 購 買 居 屋 。 過 去 五 年 公 屋 家 庭 數 目 下 跌 3萬 戶 , 而 居 屋 家 庭 卻 急 增 了 11萬 戶 。
私 人 住 宅 家 庭 數 目 的 增 長 卻 無 法 提 升 , 前 五 年 上 升 十 萬 戶 , 後 五 年 亦 上 升 了 十 萬 戶 , 達 到 92萬 個 家 庭 , 只 佔 現 時 全 港 家 庭 總 數 的 45.2%, 但 遠 高 於 居 屋 的 14.8%。
購 買 私 人 住 宅 仍 然 是 市 民 自 置 居 所 的 主 要 途 徑 。 過 去 五 年 , 政 府 為 了 急 速 提 升 自 置 居 所 比 例 , 大 量 興 建 居 屋 。 雖 然 收 到 一 定 成 效 , 但 卻 嚴 重 打 擊 私 人 樓 市 。 希 望 政 府 能 夠 回 歸 市 場 , 讓 市 民 按 自 身 需 要 購 買 居 所 , 由 私 人 市 場 自 行 調 節 。 不 必 強 行 催 谷 , 扭 曲 市 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