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津換劏房

日期:2002-01-14

 

昨 天 驚 聞 公 屋 單 身 老 人 單 位 發 生 命 案 , 據 聞 是 同 屋 住 客 衝 突 所 致 , 此 乃 公 屋 長 者 單 位 的 長 久 問 題 。 如 果 公 屋 長 者 住 戶 能 夠 申 請 租 津 外 遷 , 可 望 減 輕 問 題 , 防 止 悲 劇 上 演 。

出 事 的 單 位 是 單 身 老 人 公 屋 單 位 , 俗 稱 劏 房 。 單 位 設 計 本 來 是 供 一 個 家 庭 使 用 , 卻 分 別 租 予 兩 位 獨 立 單 身 長 者 住 戶 , 兩 人 共 用 廁 所 和 廚 房 。 因 為 行 政 編 配 的 原 因 , 共 住 的 長 者 多 不 認 識 , 難 免 經 常 衝 突 。 就 算 是 相 識 , 亦 因 為 「 相 見 好 , 同 住 難 」 而 爭 執 。 劏 房 始 於 八 十 年 代 , 至 今 問 題 不 絕 。

劏 房 是 典 型 官 僚 行 政 編 配 下 的 失 敗 經 驗 。 大 規 模 建 公 屋 , 設 計 標 準 化 , 缺 乏 彈 性 , 無 法 照 顧 少 數 人 的 需 要 。 加 上 資 源 有 限 , 只 好 強 行 把 兩 個 長 者 單 身 戶 合 住 一 公 屋 單 位 。 但 背 後 反 映 官 僚 思 想 彊 化 、 行 政 體 系 缺 乏 彈 性 。 當 初 推 出 劏 房 , 官 員 們 力 言 , 長 者 同 住 , 可 以 互 相 照 顧 , 簡 直 是 罔 顧 世 情 的 大 話 , 又 或 是 官 員 白 痴 低 能 。

去 年 下 半 年 推 出 的 長 者 租 津 計 劃 , 容 許 獲 配 公 屋 的 長 者 領 取 租 金 津 貼 , 租 住 私 人 樓 宇 , 初 步 反 應 良 好 。 不 少 長 者 租 用 市 區 的 梗 房 單 位 , 有 獨 立 廁 所 、 煮 食 電 爐 、 冷 氣 機 、 甚 至 小 型 雪 櫃 。 對 有 自 我 照 顧 能 力 的 長 者 而 言 , 有 自 己 支 配 的 空 間 , 當 然 勝 過 合 住 單 位 。 政 府 不 妨 考 慮 擴 大 長 者 租 津 , 讓 現 居 劏 房 的 長 者 申 請 , 減 輕 問 題 , 防 止 悲 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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