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式發展 打擊正常樓市
日期:2002-03-13
混 合 式 發 展 的 後 遺 症 , 是 把 公 營 房 屋 第 二 市 場 的 機 制 , 延 伸 至 私 樓 市 場 。 第 二 市 場 繼 續 擴 大 , 令 同 樣 質 素 的 私 樓 , 出 現 市 價 和 補 貼 價 的 不 公 平 競 爭 , 進 一 步 打 擊 自 由 市 場 的 運 作 。 混 合 式 發 展 有 如 癌 細 胞 , 不 斷 侵 食 正 常 細 胞 , 阻 礙 身 體 正 常 功 能 , 甚 致 可 以 致 正 常 市 場 於 死 地 。
所 謂 混 合 式 發 展 是 政 府 批 地 建 屋 時 , 規 定 樓 宇 入 伙 時 , 以 隨 機 方 式 抽 取 一 定 比 例 ( 一 般 為 三 成 ) 的 單 位 , 作 為 公 營 資 助 的 出 租 或 出 售 房 屋 , 以 逐 步 取 代 政 府 自 行 興 建 公 屋 及 居 屋 。 而 發 展 商 亦 可 以 獲 削 減 部 份 地 價 , 以 補 償 政 府 征 收 單 位 而 損 失 的 收 益 。
混 合 式 發 展 可 以 減 少 自 行 建 屋 的 公 共 財 政 及 行 政 負 擔 , 對 政 府 有 利 。 隨 機 抽 取 住 宅 單 位 , 可 以 確 保 資 助 房 屋 的 質 素 與 私 樓 睇 齊 , 對 受 資 助 者 有 利 。 發 展 商 獲 削 減 部 份 地 價 , 可 減 輕 發 展 成 本 , 提 高 發 展 誘 因 。 表 面 上 是 三 贏 局 面 , 對 樓 市 有 利 而 無 害 , 但 內 裏 卻 非 如 此 。
過 去 公 屋 及 居 屋 對 私 樓 市 場 的 打 擊 並 不 明 顯 , 因 為 私 樓 質 素 高 及 沒 有 轉 讓 限 制 , 加 上 樓 價 持 續 上 升 , 私 樓 成 為 投 資 必 選 工 具 。 九 六 年 政 府 推 出 居 屋 第 二 市 場 , 令 居 屋 可 以 免 補 地 價 而 進 入 二 手 流 通 市 場 , 首 當 其 衝 是 居 屋 自 由 市 場 , 不 斷 被 蠶 。 現 在 每 十 宗 居 屋 交 易 中 , 便 有 四 到 五 宗 是 第 二 市 場 的 買 賣 。 居 屋 自 由 市 場 不 斷 萎 縮 , 而 政 府 來 自 居 屋 自 由 市 場 補 地 價 的 收 益 便 下 跌 。 居 屋 自 由 市 場 業 主 轉 售 困 難 被 迫 降 價 求 售 。
如 果 政 府 推 廣 混 合 式 發 展 , 上 述 的 情 況 將 由 居 屋 延 伸 到 私 樓 , 同 樣 質 素 的 私 樓 , 卻 有 市 價 和 津 貼 價 。 勢 必 吸 引 更 多 市 民 希 望 成 為 合 資 格 的 受 助 者 , 購 買 受 津 貼 的 私 樓 。 私 樓 市 場 的 將 會 跟 隨 居 屋 自 由 市 場 同 樣 的 命 運 , 買 家 流 失 , 逐 步 受 壓 而 萎 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