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口政策(二) 專才計分制

日期:2002-07-05

 

新 人 口 政 策 中 最 先 出 台 的 一 措 施 , 是 改 革 現 時 單 程 証 的 制 度 , 讓 國 內 專 才 以 計 分 制 的 形 式 申 請 來 港 定 居 , 短 期 內 增 加 本 地 人 才 供 應 , 和 住 屋 需 求 。

自 從 董 特 首 在 第 二 任 就 職 演 說 中 , 提 出 人 口 政 策 改 革 後 , 首 個 相 應 的 構 思 便 是 改 變 現 行 中 國 公 民 來 港 定 居 的 單 程 証 制 度 。 改 革 構 思 是 仿 傚 西 方 國 家 的 專 才 移 民 計 劃 , 按 照 本 港 所 需 要 的 各 種 專 才 , 分 門 別 類 , 根 據 專 才 的 專 業 等 級 和 需 求 程 度 , 制 定 評 分 標 準 , 但 凡 達 到 一 定 分 數 , 便 可 優 先 申 請 單 程 証 , 到 港 定 居 。

過 去 申 請 專 才 來 港 的 制 度 是 由 僱 主 提 出 申 請 , 由 入 境 處 、 勞 工 處 …..等 部 門 審 批 。 僱 主 須 提 出 証 明 , 是 在 本 地 無 法 提 供 或 供 應 不 足 的 人 才 , 並 且 聘 用 薪 酬 是 符 合 本 地 的 薪 金 水 平 , 以 確 保 不 會 壓 低 本 地 員 工 薪 酬 。 但 事 實 上 , 申 請 並 不 踴 躍 , 因 為 審 批 嚴 格 , 不 斷 要 求 提 交 更 多 証 明 , 每 每 等 上 半 年 還 是 被 拒 絕 , 簡 直 費 時 失 事 。

現 在 構 思 的 新 制 度 , 不 必 有 僱 主 聘 用 才 可 申 請 , 當 事 人 只 要 願 意 來 港 發 展 , 而 又 符 合 申 請 需 要 , 都 可 來 港 定 居 。 令 更 多 的 內 地 專 才 願 意 來 港 尋 找 機 會 , 人 才 供 應 可 望 增 加 。 而 聘 用 條 件 , 是 專 才 與 僱 主 自 行 決 定 , 不 必 政 府 審 批 , 一 如 本 地 僱 員 , 對 企 業 更 有 彈 性 。 並 且 , 專 才 來 港 定 居 , 對 房 屋 租 賃 市 場 有 幫 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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