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納人才 促進繁榮
日期:2003-02-27
新 人 口 政 策 中 , 輸 入 國 內 專 才 和 優 才 , 是 極 具 戰 略 意 義 的 部 署 , 直 接 提 升 香 港 的 競 爭 力 , 促 進 香 港 產 業 升 級 , 進 入 知 識 型 社 會 。 但 香 港 現 有 的 人 才 , 必 須 面 對 直 接 和 強 有 力 的 競 爭 對 手 , 實 力 不 如 人 者 , 將 要 面 對 被 淘 汰 的 命 運 。
在 此 鄭 重 強 調 , 香 港 並 沒 有 限 制 外 來 科 研 人 才 來 港 工 作 的 制 度 , 除 了 律 師 、 醫 生 、 會 計 師 和 測 量 師 等 傳 統 專 業 團 體 外 。 只 要 有 僱 主 申 請 , 外 藉 科 研 人 士 , 大 多 可 以 來 港 工 作 。 過 去 設 限 的 , 幾 乎 完 全 集 中 在 中 國 和 台 灣 來 港 工 作 的 人 士 。 甚 致 回 歸 後 , 香 港 亦 只 放 寬 大 陸 資 訊 科 技 及 金 融 服 務 兩 類 人 才 來 港 。
現 在 特 區 政 府 的 新 政 策 , 是 一 視 同 仁 , 撤 銷 針 對 中 國 專 才 來 港 工 作 的 限 制 , 並 非 優 待 中 國 專 才 來 港 。 國 內 專 才 能 否 受 僱 於 本 港 企 業 , 要 視 乎 他 們 能 否 跟 其 他 專 才 競 逐 。
開 放 人 才 來 港 , 不 會 拖 低 本 港 僱 員 薪 酬 , 因 為 人 才 是 向 高 薪 地 區 流 動 。 全 球 都 在 競 逐 人 才 , 香 港 僱 主 出 手 太 低 , 根 本 無 法 吸 引 人 才 。 如 果 藉 此 壓 低 員 工 薪 酬 , 只 會 招 來 一 班 低 質 素 人 才 , 形 成 反 淘 汰 , 受 害 仍 然 是 僱 主 。
香 港 的 打 工 仔 , 已 經 跟 許 多 外 藉 人 才 競 逐 工 作 , 不 應 害 怕 多 一 個 對 手 , 除 非 你 的 競 爭 力 不 足 。 再 者 , 專 才 可 攜 同 直 系 親 屬 來 港 居 住 , 有 助 推 動 本 地 各 種 服 務 需 求 , 如 租 屋 、 就 業 、 醫 療 、 娛 樂 …..等 。 對 擅 長 各 種 服 務 事 業 的 港 人 而 言 , 是 好 不 是 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