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分散流入市場
日期:2003-03-19
政 府 處 理 二 萬 五 千 個 吉 置 居 屋 的 手 法 , 是 盡 量 減 少 衝 擊 私 人 樓 市 , 用 迂 迴 的 方 法 流 入 市 場 。 另 外 , 又 把 吉 置 居 屋 轉 用 途 , 分 散 到 各 個 領 域 , 令 每 個 領 域 所 受 到 的 衝 擊 減 到 最 低 。 總 括 而 言 , 孫 公 領 導 的 房 屋 工 作 , 是 努 力 維 持 大 局 , 減 少 損 害 。
政 府 處 理 吉 置 居 屋 的 計 劃 如 下 : 分 批 售 予 綠 表 申 請 人 , 共 8401個 ; 售 予 發 展 商 的 , 共 4480個 ; 售 予 房 協 作 遷 拆 安 置 的 , 共 1216個 ; 改 為 政 府 宿 舍 的 , 共 7984個 ; 改 作 公 屋 出 租 的 有 2100個 ; 由 團 體 經 營 旅 館 的 , 有 344個 ; 未 安 排 用 途 的 , 有 720個 。
繼 續 發 售 的 居 屋 , 數 量 最 多 , 但 局 限 於 綠 表 申 請 人 , 即 公 屋 居 民 , 而 白 表 申 請 人 ( 即 私 樓 住 戶 ) 只 可 以 申 請 置 業 貸 款 , 買 私 人 樓 。 由 私 人 參 建 的 居 屋 , 售 予 發 展 商 , 再 由 發 展 商 補 地 價 後 , 以 私 樓 方 式 推 出 市 場 。 情 況 一 如 夾 屋 , 補 地 價 後 當 私 樓 出 售 , 不 會 對 其 他 私 樓 構 成 不 公 平 競 爭 。
轉 為 政 府 宿 舍 的 居 屋 , 共 有 四 個 屋 苑 ( 7984個 ) , 數 量 僅 次 於 出 售 的 居 屋 ( 8401個 ) 。 加 上 這 些 居 屋 位 處 葵 涌 及 油 塘 , 交 通 方 便 , 應 受 公 務 員 歡 迎 。 政 府 的 租 金 收 益 , 應 高 於 轉 作 公 屋 用 途 。 售 予 房 協 的 愛 秩 序 灣 東 濤 苑 , 安 置 受 市 區 重 建 的 市 民 , 有 市 區 地 鐵 之 便 , 同 樣 容 易 受 落 。
改 作 旅 館 的 僅 有 牛 池 灣 瓊 軒 苑 , 對 現 有 酒 店 業 者 的 衝 擊 最 少 , 亦 不 會 打 擊 發 展 商 已 經 動 工 的 酒 店 項 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