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不宜作旅館
日期:2003-09-11歡 迎 中 國 內 地 企 業 投 資 香 港 房 地 產 市 場 , 包 括 提 議 將 居 屋 轉 為 國 內 公 民 來 港 旅 遊 的 渡 假 屋 , 但 所 有 計 劃 均 須 導 守 香 港 的 法 例 , 公 開 投 標 , 及 不 會 與 民 爭 利 。
早 前 房 委 會 提 議 , 將 兩 幢 居 屋 改 旅 舍 , 飽 受 各 方 批 評 。 因 為 旅 舍 有 發 牌 條 件 限 制 , 主 要 是 消 防 安 全 和 建 築 條 例 上 的 要 求 高 於 一 般 住 宅 , 肯 定 居 屋 改 為 旅 舍 , 是 無 法 通 過 發 牌 審 查 。 竟 然 有 官 員 提 議 放 寬 發 牌 審 查 , 讓 房 委 會 過 關 。 政 府 官 員 藐 視 法 治 , 竟 到 如 此 地 步 。 如 果 房 委 會 居 屋 可 以 放 寬 發 牌 審 查 , 其 他 發 展 商 是 否 一 視 同 仁 , 把 貨 尾 樓 盤 改 作 旅 舍 。 你 又 是 否 可 以 購 入 一 些 舊 樓 單 位 , 改 作 旅 舍 經 營 呢 ? 如 果 不 幸 發 生 火 災 , 引 起 大 量 旅 客 傷 亡 , 請 問 誰 再 願 意 來 港 旅 遊 呢 ?
發 展 商 知 道 自 由 行 可 以 帶 來 大 量 旅 客 , 早 已 在 上 年 開 始 收 購 土 地 , 申 請 重 建 為 酒 店 , 未 來 三 年 酒 店 房 間 新 供 應 , 高 達 二 萬 五 千 個 。 可 見 市 場 應 變 能 力 強 大 , 不 需 要 政 府 介 入 , 自 營 酒 店 。 相 反 , 如 果 政 府 今 天 把 二 萬 居 屋 改 作 旅 館 。 令 過 去 兩 年 投 資 酒 店 的 商 人 失 去 預 算 , 蒙 受 損 失 , 是 與 民 爭 利 的 行 徑 。
政 府 救 樓 市 , 可 以 停 止 勾 地 兩 年 , 其 間 逐 年 推 出 居 屋 招 標 , 由 發 展 商 補 地 價 及 重 新 裝 修 , 改 作 私 樓 推 出 發 售 。 既 可 以 維 持 政 府 土 地 收 益 , 又 可 以 支 持 樓 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