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非法出租
日期:2004-08-24EAA地 產 代 理 監 管 局 大 力 場 整 頓 地 產 代 理 行 業 , 首 要 任 務 是 遏 止 一 手 樓 盤 經 紀 打 鬥 的 問 題 , 其 次 是 代 理 不 合 法 的 居 屋 租 售 , 以 及 地 產 經 紀 發 放 不 實 的 廣 告 。 本 欄 將 逐 一 討 論 。
今 明 兩 天 集 中 討 論 地 產 經 紀 代 理 不 合 法 的 居 屋 租 售 活 動 。 所 謂 不 合 法 的 居 屋 租 售 , 是 指 未 補 地 價 的 居 屋 , 在 市 場 上 招 租 和 放 售 。 居 屋 是 政 府 資 助 市 民 置 業 政 策 , 政 府 免 地 價 將 居 屋 售 予 合 資 格 的 市 民 , 目 的 是 讓 他 們 安 居 。 如 果 業 主 將 居 屋 轉 售 或 出 租 , 便 違 反 了 自 住 的 目 的 。 所 以 政 府 規 定 居 屋 必 須 補 地 價 後 , 才 能 出 售 或 出 租 。
但 事 實 上 , 居 屋 未 補 地 價 便 出 租 , 是 時 有 所 聞 的 。 居 屋 業 主 以 暫 借 使 用 的 合 約 , 將 居 屋 出 租 , 圖 利 政 府 。 租 客 鑑 於 租 金 遠 低 於 市 值 , 亦 樂 意 租 用 。 租 客 與 業 主 雙 方 都 得 益 。 損 失 是 政 府 , 所 以 無 人 反 對 。 作 為 中 間 人 的 經 紀 , 很 難 拒 絕 租 客 和 業 主 的 要 求 , 為 了 蠅 頭 小 利 , 甘 冒 犯 例 之 險 。 未 補 地 價 居 屋 的 租 貨 , 參 與 的 三 方 都 違 法 , 經 紀 受 到 EAA條 例 的 制 裁 , 業 主 被 政 府 收 回 居 屋 , 唯 獨 租 客 可 以 推 卸 責 任 , 宣 稱 不 知 情 。
現 在 EAA向 地 產 經 紀 下 手 , 杜 絕 經 紀 違 法 代 理 居 屋 租 售 , 只 要 放 蛇 便 可 以 捉 到 違 規 的 經 紀 , 經 紀 明 知 故 犯 , 罪 有 應 得 。 但 EAA不 把 案 件 轉 介 房 會 , 便 是 針 對 經 紀 而 放 過 業 主 , 罪 魁 禍 首 是 業 主 , 如 果 業 主 不 放 盤 , 就 不 會 引 人 犯 罪 。 最 後 租 客 又 是 否 要 負 上 責 任 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