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喜大廈塌篷教訓
日期:2004-11-09市 民 往 後 買 樓 , 又 要 多 留 心 一 項 事 情 , 就 是 大 廈 是 否 涉 及 賠 償 訴 訟 。 以 免 賠 償 責 任 落 到 一 個 小 業 主 的 身 上 , 買 樓 變 成 自 找 麻 煩 。 另 外 , 奉 勸 各 位 小 業 主 盡 快 督 促 管 理 公 司 和 業 主 立 案 法 團 維 修 大 廈 , 防 止 添 喜 大 廈 事 件 重 演 。
香 港 仔 添 喜 大 廈 1994年 8月 1日 , 酒 樓 在 拆 卸 魚 缸 時 , 簷 篷 塌 下 , 造 成 1死 17傷 。 事 後 法 庭 裁 定 須 向 死 傷 者 賠 償 ; 惟 酒 樓 , 管 理 公 司 及 承 建 商 先 後 清 盤 , 賠 償 責 任 由 大 廈 的 業 主 立 案 法 團 和 酒 樓 業 主 獨 力 承 擔 。 法 團 無 力 支 付 , 被 法 庭 解 散 , 賠 償 責 任 落 到 大 廈 每 一 位 小 業 主 身 上 。
添 喜 大 廈 事 件 首 要 教 訓 , 是 公 眾 莫 視 大 廈 安 全 , 縱 容 非 法 僭 建 , 意 外 傷 及 無 辜 , 最 終 責 任 仍 然 要 由 業 主 負 責 。 不 要 說 是 十 噸 重 魚 缸 僭 建 , 連 外 牆 剝 落 石 屎 , 亦 可 致 途 人 於 死 傷 。 小 業 主 責 任 不 可 免 , 應 從 速 維 修 大 廈 。 沒 有 立 案 法 團 的 , 可 以 向 民 政 署 尋 求 協 助 , 組 織 法 團 。 沒 有 資 金 維 修 , 可 以 向 市 建 局 修 復 小 組 尋 求 支 援 。 還 要 督 促 業 主 立 案 法 團 和 管 理 公 司 , 購 買 公 眾 責 任 保 險 。
添 喜 大 廈 有 小 業 主 在 事 發 後 買 入 單 位 , 連 累 自 己 負 上 賠 償 責 任 。 通 常 大 廈 發 生 嚴 重 事 故 , 都 會 廣 為 報 導 , 買 家 不 應 該 不 知 道 。 反 而 小 事 故 的 索 償 , 真 的 難 以 知 曉 。 一 般 小 額 索 償 在 審 理 過 程 中 , 未 必 在 土 地 註 冊 處 紀 錄 中 顯 示 。 單 純 的 索 償 不 是 地 產 代 理 向 客 戶 提 供 的 法 定 物 業 資 料 , 買 家 最 好 向 大 廈 法 團 和 管 理 公 司 書 面 查 詢 , 書 面 回 覆 才 依 據 。 不 過 , 最 終 希 望 法 庭 遇 有 大 額 索 償 而 可 能 牽 連 小 業 主 的 案 件 , 提 醒 申 訴 人 向 土 地 註 冊 處 登 記 , 免 得 累 及 無 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