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匯無法上市的反思
日期:2004-12-20領 匯 無 法 如 期 上 市 或 許 是 好 事 , 讓 市 民 好 好 思 考 , 到 底 房 委 會 應 否 繼 續 存 在 , 納 稅 人 應 否 無 休 止 地 津 貼 公 屋 。 如 果 領 匯 無 法 再 上 市 , 最 終 受 損 的 是 六 十 萬 戶 公 屋 居 民 , 因 為 房 委 會 無 力 維 持 現 在 公 屋 的 運 作 。 凡 事 被 迫 入 死 角 , 反 彈 的 力 量 奇 大 無 比 , 反 彈 的 方 向 亦 無 從 預 料 。 公 屋 居 民 小 心 , 政 客 小 心 , 政 府 小 心 … … 。
領 匯 上 市 的 重 要 目 標 , 是 為 房 委 會 籌 集 資 金 , 確 保 未 來 數 年 可 以 繼 續 興 建 公 屋 , 維 持 現 有 公 屋 的 運 作 。 領 匯 無 法 上 市 , 房 委 會 將 會 面 臨 財 政 難 關 。 新 公 屋 被 迫 延 工 , 甚 至 現 有 公 屋 的 居 住 水 平 亦 無 法 維 持 。 受 損 的 不 單 止 是 五 十 一 萬 個 別 小 投 資 者 , 還 包 括 六 十 萬 戶 公 屋 居 民 。
房 委 會 和 政 府 認 為 二 個 月 後 , 領 匯 可 以 重 新 上 市 。 但 有 否 想 過 , 投 資 者 會 被 嚇 跑 ; 又 或 風 險 增 加 , 招 股 價 受 壓 呢 ? 屆 時 更 難 說 服 抗 爭 者 不 再 阻 止 上 市 , 更 可 能 激 發 新 一 輪 抗 爭 。 政 客 和 壓 力 團 體 不 會 把 房 委 會 的 困 難 放 在 心 裡 , 認 為 房 委 會 財 赤 有 政 府 包 底 。 政 府 不 能 不 顧 及 公 屋 居 民 生 死 , 所 以 不 惜 發 動 公 屋 居 民 , 攬 死 政 府 不 放 。 迫 政 府 增 撥 資 源 , 但 最 終 仍 然 由 納 稅 人 分 擔 。
時 移 勢 遷 , 公 屋 已 發 展 為 納 稅 人 的 包 袱 , 尾 大 不 掉 的 一 個 錯 誤 政 策 。 如 果 領 匯 果 真 上 市 無 望 , 房 委 會 要 向 政 府 伸 手 要 錢 。 正 是 時 候 , 讓 市 民 重 新 考 慮 公 屋 定 位 的 問 題 。 我 的 建 議 是 取 消 房 委 會 , 房 委 會 所 有 資 產 收 歸 政 府 。 逐 步 縮 減 公 屋 的 規 模 , 將 市 區 公 屋 土 地 騰 空 拍 賣 , 以 補 庫 房 支 出 。 以 租 津 取 代 公 屋 , 凍 結 公 屋 新 增 戶 口 。 將 居 住 保 障 , 納 入 其 他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的 範 疇 , 綜 合 照 顧 公 屋 人 口 老 化 和 終 老 問 題 , 最 終 取 消 公 屋 作 為 單 一 獨 立 的 公 共 服 務 。 我 的 建 議 未 必 洽 當 可 行 , 志 在 引 起 讀 者 思 考 問 題 , 為 香 港 尋 找 出 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