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英式政改
日期:2005-10-20香 港 政 制 發 展 , 回 歸 英 式 殖 民 地 管 治 方 案 。 集 結 商 界 、 專 業 團 體 、 傳 統 地 方 勢 力 成 為 最 大 的 選 舉 力 量 , 防 範 泛 民 主 力 量 獨 大 。 即 回 歸 八 十 年 代 , 英 方 主 導 下 的 局 部 開 放 式 民 主 參 政 。 而 政 改 的 手 法 便 是 傳 統 英 式 政 務 官 的 好 戲 , 如 果 政 改 無 法 通 過 , 連 民 主 參 政 的 機 會 都 沒 有 。
讀 者 可 以 回 想 或 翻 閱 八 十 年 代 香 港 的 政 改 方 案 , 首 次 開 放 部 份 立 法 會 議 席 由 選 舉 產 生 。 部 份 分 區 直 選 , 部 份 由 區 議 會 互 選 產 生 , 部 分 由 功 能 團 體 選 舉 產 生 。 2007年 的 新 政 制 構 思 , 新 增 10席 , 一 半 由 區 議 會 互 選 產 生 , 一 半 地 區 直 選 。 繼 續 沿 用 殖 民 地 模 式 , 只 不 過 凍 結 功 能 組 別 的 議 席 , 以 符 合 今 天 的 民 情 , 可 算 有 點 進 步 , 將 會 是 政 黨 力 爭 的 範 疇 。
特 區 跟 殖 民 地 政 制 的 最 大 的 不 同 , 是 特 區 還 可 以 協 商 選 舉 自 己 的 行 政 長 官 , 不 再 由 主 權 國 直 接 委 派 。 擴 大 行 政 長 官 選 舉 團 名 額 , 由 800人 增 加 到 1600人 。 將 會 是 政 黨 以 外 各 種 社 會 力 量 爭 取 的 對 象 , 藉 此 增 加 自 身 的 影 響 力 和 談 判 籌 碼 。 新 增 的 工 商 、 金 融 、 專 業 、 勞 工 、 宗 教 … … 等 功 能 組 別 名 額 , 連 地 產 代 理 都 要 爭 取 一 個 代 表 名 額 。 可 見 小 小 的 選 舉 團 名 額 , 都 變 成 大 大 的 利 益 了 。
所 有 立 法 會 、 區 議 會 議 員 、 及 鄉 議 會 和 全 國 港 區 人 大 政 協 , 自 動 成 為 特 首 選 舉 團 成 員 , 皆 大 歡 喜 , 人 人 有 份 , 永 不 落 空 。
政 改 方 案 距 民 主 還 很 遠 , 但 擴 大 了 參 政 的 空 間 ; 是 進 步 一 點 總 好 過 原 地 踏 步 的 施 政 策 略 。 是 否 收 貨 , 由 民 意 決 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