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裁判所
日期:2005-12-02新 聞 界 是 貪 新 忘 舊 的 , 市 民 是 善 忘 的 。 本 周 一 才 炒 得 火 熱 的 嘉 亨 灣 事 件 , 已 淪 為 新 聞 配 角 。 政 府 土 地 發 展 制 度 所 存 在 的 毛 病 , 亦 因 為 聚 焦 在 梁 展 文 是 否 失 職 而 失 去 檢 討 的 機 會 。 這 才 是 公 眾 利 益 的 損 失 , 希 望 立 法 會 議 員 重 視 。
從 新 聞 報 導 中 , 得 知 孫 明 揚 一 再 強 調 , 審 計 署 的 報 告 是 對 事 不 對 人 。 而 審 計 署 長 亦 表 明 , 報 告 只 交 予 現 任 屋 宇 署 署 長 , 亦 因 為 對 事 不 對 人 , 希 望 檢 討 整 個 制 度 。
我 亦 希 望 立 法 會 賬 目 委 員 會 的 聆 訊 , 亦 是 對 事 不 對 人 。 立 法 會 諸 公 不 要 把 焦 點 放 在 梁 展 文 是 否 失 職 , 相 反 應 該 趁 機 檢 討 政 府 土 地 發 展 的 制 度 。 為 何 規 劃 署 、 地 政 署 、 屋 宇 署 三 大 部 門 , 對 同 一 個 項 目 的 發 展 條 件 , 可 以 互 不 配 合 , 甚 至 彼 此 衝 突 。 令 整 個 制 度 出 現 空 隙 , 讓 發 展 商 得 以 鑽 營 。 在 這 個 層 面 上 , 孫 公 作 為 主 管 的 問 責 官 員 , 是 責 無 旁 貸 。 立 法 會 更 應 要 求 孫 公 成 立 專 責 小 組 , 檢 討 三 個 部 門 的 工 作 權 責 。
有 關 梁 展 文 是 否 失 職 , 應 由 政 府 委 出 的 獨 立 調 查 小 組 調 查 。 如 有 失 職 可 移 交 公 務 員 紀 律 委 員 會 。 如 有 官 商 勾 結 , 可 移 交 司 法 機 關 。 獨 立 調 查 小 組 的 報 告 無 法 令 公 眾 滿 意 , 立 法 會 才 出 手 調 查 , 更 符 合 公 眾 期 望 。 立 法 會 不 要 強 出 風 頭 , 把 自 己 變 成 官 員 審 判 所 , 淪 為 公 務 員 的 「 宗 教 法 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