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15條

日期:2006-05-30

國 務 院 頒 佈 15項 壓 抑 樓 價 措 施 , 主 要 壓 抑 需 求 。 香 港 曾 在 九 十 年 代 施 行 相 同 的 方 法 壓 抑 樓 價 , 結 果 是 愈 壓 愈 升 。 從 速 改 革 金 融 體 系 和 開 拓 更 多 投 資 渠 道 , 疏 導 資 金 過 不 致 度 集 中 房 地 產 , 才 是 根 本 之 法 。

國 務 院 的 15項 壓 抑 樓 價 措 施 中 , 最 直 接 有 效 的 二 招 包 括 : (1)今 年 61起 , 個 人 住 房 按 揭 首 期 不 少 於 三 成 。 (2)購 房 不 足 五 年 , 轉 手 交 易 , 全 數 收 入 徵 收 營 業 稅 。 前 者 主 力 壓 抑 要 求 , 淘 汰 首 期 不 足 的 買 家 ; 另 外 加 重 投 機 炒 賣 的 成 本 , 令 炒 家 卻 步 。 後 者 對 短 期 買 賣 住 房 , 作 出 懲 罰 性 的 稅 收 。 相 信 可 收 立 竿 見 影 之 效 , 即 時 凍 結 樓 市 過 熱 的 炒 風 。

上 述 措 施 對 香 港 人 來 說 , 並 不 新 鮮 。 早 在 1992年 , 香 港 政 府 便 推 出 相 同 的 措 施 , 壓 抑 樓 價 上 升 。 當 年 金 管 局 限 制 銀 行 為 五 百 萬 元 以 下 的 中 小 型 住 宅 提 供 超 過 七 成 的 樓 按 , 五 百 萬 元 以 上 的 豪 宅 不 超 過 五 成 。 比 諸 國 務 院 規 定 九 十 米 以 下 中 小 型 住 宅 八 成 樓 按 , 九 十 米 以 上 豪 宅 只 有 七 成 ; 香 港 更 為 嚴 厲 。 但 香 港 的 經 驗 卻 是 反 效 果 , 屋 村 式 住 宅 迅 即 炒 上 , 突 破 五 百 萬 元 大 關 , 如 太 古 城 和 駿 景 園 等 。

當 時 香 港 稅 務 署 規 定 二 年 內 轉 售 住 宅 物 業 的 人 , 須 申 報 過 去 五 年 內 買 賣 樓 宇 的 紀 錄 。 如 果 經 常 買 賣 , 便 須 申 報 利 得 稅 。 追 收 稅 款 行 動 , 一 直 到 二 千 年 還 未 全 部 完 結 。 出 手 之 重 , 更 勝 今 天 的 國 務 院 。 結 果 是 更 多 人 藉 空 殼 公 司 炒 樓 , 甚 至 把 稅 收 加 入 炒 賣 成 本 中 , 全 部 轉 嫁 予 買 家 。 最 終 是 房 屋 愈 炒 愈 貴 , 民 眾 更 加 瘋 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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