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use730 放盤條款與條件

1.當House730會員於House730網站(www.house730.com)及應用程式 (下稱「House730」) 放盤時,請詳細閱讀以下條款與條件,勾選「同意放盤條款」即表示同意並接受以下全部條款與條件,不得異議。

2. 除符合相關法例外,House730會員不可刊登發展商之一手住宅樓盤,若發現有違規情況,該樓盤會立即被封鎖,相關House730金幣會被沒收而不予退回,亦不會發出通知給相關會員。

3. 放盤有效期內屋苑名稱不能修改。放盤有效期過後,樓盤的所有內容都不能修改。

4. House730會員的聯絡方法,只能填寫於本網站「聯絡電話」一欄內。若聯絡資料輸入至其他欄位,House730有權刪除該聯絡資料而不會發出通知給該會員。

5. House730分配的每個樓盤編號,只能刊登一個物業資料,若刊登內容明顯多於一個物業,House730會立即封鎖該樓盤,相關House730金幣會被沒收而不予退回,亦不會發出通知給相關會員。

6. 地產代理於House730刊登的樓盤,同樣受地產代理監管局的《地產代理條例》所約束。如有任何違例事項,House730會將資料交予地產代理監管局跟進。

7. 地產代理刊登的樓盤只能以地產代理身份刊登,不能冒充業主身份刊登,一經發現違規,House730會立即刪除以該會員帳號刊登之所有樓盤、封鎖樓盤刊登及留言權限,相關House730金幣會被沒收而不予退回,亦不會發出通知給該會員。

8. 若有任何盤源之爭拗,House730有權要求放盤會員提供該樓盤的委託放盤證明、確實地址、業權證明及其他相關資料等,予House730核實。若放盤會員未能提供所需資料,House730將有權停止刊登該樓盤,直至收到所需資料及完成核實。

9. House730有權抽查懷疑有問題的樓盤,被抽查樓盤之放盤會員,必須提供該樓盤的的委託放盤證明、確實地址、業權證明及其他相關資料等,予House730核實。若放盤會員未能提供所需資料,House730將有權停止刊登該樓盤,直至收到所需資料及完成核實。

10. 於House730刊登的樓盤,House730有權使用作任何推廣用途。House730刊登的樓盤,包括但不限於樓盤資料、相片、影片及VR,除由會員提供外版權均屬House730所有,屬House730 的財產。若刊登樓盤之會員要求刪除已刊登之樓盤,須向House730支付行政費用港幣500元。

11. House730非常重視代理盤冒充業主盤之問題,若收到投訴,Hosue730會作出調查,若認為情況屬實,刊登該樓盤之會員的所有樓盤會即時被封鎖,直至該會員提供相關資料證明才會解封。

12. 會員不可透過放盤,刊登任何徵求樓盤之廣告或涉及商業活動的訊息,若House730發現違規,House730有權封鎖該樓盤,而House730金幣不予退回。

13.以上條款與條件不時會有修訂,House730恕不另行通知。最新版本刊載於本公司網頁 www.house73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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